见义勇为十大司机评选办法简介
三、城市奖评选办法:
1、参选条件:
①城市社会关系和谐,社会治安较好;
②城市见义勇为氛围良好,有见义勇为好司机和群体出现,能够及时发现和表彰见
义勇为好司机典型,各类奖励抚恤制度健全;
③能够切实解决见义勇为好司机的实际困难,有资金和制度方面保障;
④见义勇为宣传工作到位,当地媒体对本届评选活动进行积极报道。
2、评选范围: 地市级以上的人民政府。
3、评选办法:
①由各省、区、市基金会(协会)各推荐1座城市候选;
②评委会召开会议,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,根据得票多少 产生。
四、组织奖评选办法:
1、参选条件:
①单位领导对评选活动高度重视。有落实“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”的具体工作计划,并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布置好参选工作,督促、考核措施到位;
②积极发动所在地区群众踊跃投票;
③发现典型及时,推荐候选人及时,候选人事迹较为突出;
④所在地区媒体对本届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较好;
⑤在投票评选阶段,未出现有组织的弄虚作假行为。
2、评选范围: 省、市、县见义勇为基金会(协会)等相关单位。
3、评选办法:
①由各省、区、市基金会(协会)各推荐1家单位候选;
②评委会召开会议,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,根据得票多少产生。
五、单位奖评选办法:
1、参选条件:
①单位领导重视,发现典型及时,推荐候选人及时,候选人事迹较为突出;
②对本单位见义勇为好司机,做到事迹宣传到位,表彰及时,并为其解决工作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;
③单位对司驾人员设有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,及制度化的防范措施;
④上报见义勇为好司机事迹材料及时,格式规范,符合要求。
2、评选范围:本届候选人所在单位。
3、评选办法:
①由各省、区、市基金会(协会)各按分配名额(可多报一 家)推荐;
②评委会召开会议,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,根据得票多 少产生。 以上各奖项事迹材料经各省、区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(协会)确认其真实性后,统一推荐到评委会办公室。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评选活动整体安排,分阶段向各地基金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,并由各地基金会协助进行活动宣传推广和评选活动。 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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